
劉漢等36人涉黑案開庭審理
多次會見過劉漢的宣東律師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劉漢思想壓力比較大,但精神狀態尚好。據他稱,“涉及劉漢的有860本卷宗”
在3月31日的庭審過程中,27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36名被告人及其50名辯護人等到庭參加訴訟
檢方指出,劉漢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并罰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 仇飛
“資本大鱷”、“礦業大亨”、“川中首善”、“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這些光鮮的頭銜都曾屬于一個人——原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上市公司金路集團董事長劉漢。而今,公眾視野里的劉漢,是身背15項罪名指控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頭目。
3月31日,經依法指定管轄,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36人分5法院受審
據介紹,檢察機關對劉漢等36人分7案提起公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7個審判庭同步公開開庭審理案件。其中,第一至第六合議庭分別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咸安區人民法院、通山縣人民法院、赤壁市人民法院、嘉魚縣人民法院等地點審理劉漢、劉維、曾建軍等被控犯罪案件。第七合議庭在咸安區人民法院第二審判法庭審理劉學軍等3人涉嫌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一案。
為了保證本案刑事部分審理的連續性,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刑事部分和附帶民事部分分開進行審理。此次庭審只針對刑事部分進行審理。
在3月31日的庭審過程中,27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36名被告人及其50名辯護人等到庭參加訴訟。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
檢方指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并罰。
在法庭上,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罪名無異議,部分被告人否認指控。被告人親屬、被害人親屬、群眾代表和媒體記者等500多人旁聽了庭審。
多次會見過劉漢的宣東律師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劉漢思想壓力比較大,但精神狀態尚好。據他稱,“涉及劉漢的有860本卷宗”。
“1.10”專案
在開庭受審之前,劉漢、劉維就因“1.10”專案引發輿論關注。
由公安部直接指揮偵辦的代號為“1.10”的專案,緣起于2009年1月10日發生在四川廣漢的一起震驚全國的街頭槍殺案——當日,廣漢市北海路鴨子河堤800米長的露天茶鋪里,坐滿了喝茶、打牌的客人。突然出現幾聲槍響,正在喝茶的廣漢黑幫陳富偉等三人被射殺身亡,另有兩人受傷。
隨后,公安部掛牌督辦該案,犯罪嫌疑人袁紹林、張東華被抓獲,牽出幕后主使劉維。當時已經在逃的劉維被列為公安部A級通緝犯。
劉維,劉漢的胞弟,廣漢乙源實業公司老板,曾是紅極一時的民營企業家、慈善家。案發前他曾作為奧運火炬手參加在廣漢的火炬傳遞。案發后,劉漢曾經多次與劉維見面,一邊安排弟弟躲藏,一邊四處活動為其開脫,以致劉維長期未能到案。
2013年3月,劉維被捕。一條消息也在坊間悄悄流傳:“億萬富豪劉漢神秘失蹤。”
從2013年3月至今,公安部直接指揮北京、湖北、四川多地警方聯手偵辦“1.10”專案。隨著專案的成功告破,劉漢失蹤背后的謎底也被解開——2013年3月20日,因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劉漢在北京被警方控制;此外,劉漢集團涉嫌多項重大刑事犯罪和重大貪腐案件。
以黑護商
上世紀90年代初,劉漢帶領劉維在廣漢開設賭博游戲機廳起家;1993年,劉氏兄弟公然撕毀法院封條、持槍妨害公務;1997年,劉漢在綿陽成立漢龍集團后,以設立保安部為名建成一支打手隊伍,并授意劉維購置大量槍支彈藥建成一支“地下武裝”(兩支隊伍);1998年,劉漢的公司在綿陽市游仙區小島村開發房地產,因拆遷補償問題與村民發生激烈沖突,公司保安將帶頭村民熊偉亂刀捅死;1999年,劉漢手下槍殺綿陽黑道人物王永成……
“1.10”專案組偵查獲取的大量證據表明,在10多年里,劉漢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涉嫌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數十起,造成9人死亡,9名被害人中有5人是遭槍殺身亡。
專案組介紹,劉漢、劉維在廣漢的賭博游戲機、高利貸市場一家獨大。殺害熊偉、王永成后,劉漢在綿陽的房地產開發從此沒了阻力。此后,劉漢又拿下綿陽機場、綿陽“漢龍大橋”等優質項目,并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收購豐谷酒業。
壟斷經營
2000年,劉漢將漢龍集團總部從綿陽遷往成都,勢力范圍進一步擴張,開始向更多領域伸手——劉漢安排下屬通過放高利貸、操縱股市、違規并購,從高利潤的房地產、礦產、電力、證券等領域斂財數以億計。
2005年年底,廣漢人黃某想競拍什邡市某河段的采砂權,請認識劉漢的李某給劉維打招呼,卻遭到劉維拒絕。李某隨后找到劉漢,劉漢一個電話,劉維立刻改變態度,不僅安排報名、交納保證金,還放出話去,“這是勇哥(劉維)看上的項目,誰敢舉牌的話,舉一次砍條胳膊,舉兩次挨一槍”。競拍當天,除黃某外無人敢舉牌,黃某舉牌一次即成交。
專案組偵查顯示,劉漢等人掌控的全資、控股、參股公司多達70家,其中上市公司兩家,境外公司4家;以漢龍高新、廣漢佳德、凱達實業、四川平原、豐谷酒業等公司為貸款融資平臺,騙取貸款46億元人民幣;入股境外賭博公司,組織邀約境內居民前往澳門參賭,以“洗碼”方式非法獲利2.3億元港幣。
地方政法干部當保護傘
該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訴的,還有當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學軍、原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處長呂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忠偉。
據劉維供述,除了送金錢財物,他幾乎每周都會和這三人在自家的會所里聚會,一起尋歡作樂,甚至吸食毒品。
由于這種特殊的關系,劉學軍以隱匿、銷毀案卷材料為條件,請劉漢幫助其升遷,發生命案后多次通風報信;劉忠偉、呂斌為劉維提供槍支配件和子彈。
專案組發現,通過行賄、幫助升遷、提供毒品等手段,劉氏兄弟建立起復雜的關系網,換取有案不查、壓案不辦、毀滅證據、重罪輕罰。例如,2003年5月,組織成員孫華君在綿陽市非法持槍被舉報,從孫華君被警方抓獲,到檢察機關批捕、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緩刑,總共只有15天,堪稱“奇跡”。
為尋求更大的保護傘,劉漢不僅大肆結交官員,還利用自己的妻子結交官員夫人,從而接近官員。
據楊雪(劉漢前妻)和團伙核心成員供述,近年來,劉漢的關系網隨著經濟實力的擴張水漲船高,從最先起家的廣漢、德陽,輻射到綿陽、成都,乃至北京。尤其是有了省政協常委的身份后,他結交的官員級別已非普通富豪所能比。